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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3)

四、中央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的主要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中央企业是品牌建设的主体,要把品牌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一以贯之、持之以恒。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认识到品牌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品牌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对品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对确定的重点工作,要亲自过问、督促落实。要落实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配备专业团队或专职人员,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品牌建设工作委员会。

(十七)加强制度建设。中央企业要以做强做优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逐步建立健全品牌战略、品牌识别、品牌传播、品牌危机、品牌资产、品牌应用等一系列品牌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使品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要将品牌制度和流程渗透到设计、研发、采购、生产、营销、售后服务等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形成协同效应。要建立完善品牌资产和品牌建设工作的评估体系,对所属企业品牌建设工作和成果进行评价。有条件的企业可以积极探索将品牌建设工作纳入业绩考核体系,采取相应的激励约束措施。

(十八)加强资金和人才保障。中央企业要根据品牌建设的战略目标和实施步骤,加大资金投入,并将品牌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为品牌建设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要加强品牌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尽快建立一支素质高、专业精、能力强、负责任的品牌建设专业队伍。要充分发挥专业机构、行业组织和媒体的作用,凝聚品牌建设的内外合力。

(十九)加强品牌文化建设。中央企业要把“做企业就是做品牌,一流企业要有一流品牌”、“品牌也是生产力,自主品牌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途径”三大理念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凝聚核心文化,光大品牌形象。要不断增强全员品牌意识,丰富品牌文化内涵,营造“人人塑造品牌、人人维护品牌、人人传播品牌”的浓厚氛围。

(二十)加强交流合作与培训。中央企业要加强与世界一流企业的交流,有针对性地学习借鉴先进的品牌理念和品牌建设方法。要高度重视智力引进工作,积极开展与国内外品牌设计、咨询、管理机构的合作。要加强中央企业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共同打造好“中央企业”这一大品牌。要积极开展内部品牌建设的学习和培训,培养品牌专业人才,不断提高品牌建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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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深化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3-22)
·关于加快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2011-7-22)
·关于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加强中央企业价值管理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1-10)
·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中法律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10-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6-7-17)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中央企业功能分类考核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 财政部(2016-8-2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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