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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向社会公开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并听取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局或者既可由国家税务局、也可由地方税务局实施的审批事项,但不包括只由地方税务局实施的审批事项。
  二、税务机关要按照本公告的规定,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对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及时清理修改有关税务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税务机关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认真收集并研究清单公开后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梳理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取消或下放后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大取消或下放力度。要改革管理方式,向“负面清单”管理方向迈进,清单之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由社会自律管理。
  四、国家税务总局收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意见的具体方式是: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信访处,联系电话:010-63969874;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公众参与板块下的意见征集栏目。各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也要向社会公告收集意见的具体方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总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http://www.chinatax.gov.cn/n2226/n2271/n2272/c653720/part/653776.doc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2月13日






税务总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项目
编码 审批
部门 项目名称 子项 审批
类别   设定依据 共同审批部门 审批对象 备注
24001 税务总局 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2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7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第8条:“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刷发票的需要;(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 无 印制企业
24002 税务总局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1条第2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无 纳税人
24003 税务总局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第37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无 纳税人
24004 税务总局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7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无 纳税人
24005 税务总局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无 行政
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施机关:区县税务机关。 无 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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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发布国家文物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 国家文物局(2014-2-17)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4-2-14)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说明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2-14)
·国土资源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 国土资源部(2014-2-14)
·司法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 司法部(2014-2-14)
·国家能源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 国家能源局(2014-2-14)
·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 财政部(2014-2-13)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示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2-13)
·关于公开文化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 文化部(201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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