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
三、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监管,维护市场运行良好秩序
(八)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推进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建设,有序开展执法检查督导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充实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密切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加强执法调度工作,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完善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加快建设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执法司法信息全面共享。
(九)突出重点环节知识产权监管。加强生产源头和流通环节执法监管。加大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力度,在重点展会设立知识产权投诉处理机构。做好互联网和新兴媒体的知识产权监管工作,规范网络运行秩序。建立专业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标准,探索在重点专业市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巡查办公室,实现市场巡查常态化。
(十)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监管。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明确服务内容和流程,提高服务规范化水平。推进建立知识产权服务职业资格制度,规范服务市场监管。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惩戒,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加强对版权集体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规范收费活动和收益分配行为。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失信惩戒和表彰奖励等信息,引导服务机构向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鼓励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或联盟加强执业监督与管理,强化行业自律。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范。加强境外投资项目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指导,引导企业防范进出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风险,涉及技术进出口的,依法取得许可或者进行登记。完善涉外知识产权信息沟通交流机制,研究开展知识产权贸易统计监测可行性。发布重点领域涉外领域知识产权预警分析报告、重点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环境状况报告,有效支持我国企业国际化发展。
四、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
(十二)引导企业标准化管理知识产权。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程,推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建设,将规范管理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培育管理规范的贯标认证机构,规范认证工作。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情况作为科技项目立项,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认定的重要参考条件,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支持中小企业利用知识产权集中管理、委托管理等模式,降低管理成本。
(十三)推行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将知识产权管理全面纳入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计划全流程管理。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中,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专员制度,加强科研项目立项、执行、验收、评估及成果转化、运营等各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设立集知识产权管理、转化运用为一体的机构,统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十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帮助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地划分知识产权开发过程中应予以费用化和资本化的部分,准确反映知识产权资产的入账价值。科学核算企业自创、外购和投资获得的知识产权资产,规范企业在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对知识产权资产的处置和运营。推进软件资产管理,建立企业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制定上市公司知识产权资产信息发布指南,引导企业及时合理披露知识产权信息。
(十五)鼓励社会组织加强行业管理。鼓励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支持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知识产权鉴定、咨询、培训、维权、调解等活动。鼓励发展知识产权联盟等新兴知识产权组织,集中管理行业知识产权资源,探索集约化运用和保护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全行业知识产权自律规范,发挥自我约束、共同维权作用。建立专门机制,畅通社会组织与政府间的常态化、便捷化沟通渠道。
五、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方式,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十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服务能力。完善知识产权审查标准,创新审查方式,推行电子申请,提高审查效率。建立专利申请人诚信档案制度,加强监控处理力度,规范专利申请行为。以优化专利质量为导向,完善专利申请资助政策,促进专利申请质量提升。完善商标审查和异议、评审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商标注册审查效能。加强著作权登记体系建设,扩大版权登记覆盖面。
(十七)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服务水平。推动专利、商标、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基础知识产权信息的共享开放,向社会提供便利好用的基础信息。推动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信息公开,方便公众查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建立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的社会化服务平台。在重点产业集聚区、重点园区建设具有申请受理、咨询、培训、信息服务等功能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鼓励建设多方参与、机制开放、资源共享,集交易、评估、投融资服务于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探索建立集中经营模式,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技术进行资本化运作,盘活无形资产。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支持市场主体开发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和工具。鼓励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模式,促进协同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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