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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卸式垃圾车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3号
为准确执行车辆购置税政策,现对自卸式垃圾车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卸式垃圾车不属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纳税人购买自卸式垃圾车应按照规定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二、自卸式垃圾车不再列入《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办理自卸式垃圾车申请列入《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手续。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8月28日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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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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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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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辆购置税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0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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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征收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200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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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2014-11-6)
·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2014-12-2)
·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201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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