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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4)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按照职责和重点任务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开展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督促检查本意见落实情况,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国务院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国务院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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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民政部关于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民政部(2014-11-20)
·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 / 财政部 民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2014-4-2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3-12-3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3-12-13)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军人享受社会残疾人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3-3-21)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 国务院(2015-9-22)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 / 国务院(20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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