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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开展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工作,是建设高素质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重要手段,是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工程。近年来,各地民政部门高度重视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规模逐步扩大、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培训效果不断增强,有力地推进了社会组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但是,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工作还存在教材建设滞后、师资队伍薄弱、教学方法手段单一、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衔接不够紧密等问题,教育培训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亟待加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

  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这一目标,注重教育引导、提高能力、发挥作用相统一,注重基础建设、制度规范、机制创新相结合,加快形成具有中国社会组织特色的教育培训新格局。

  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教育培训的教育引导功能,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二)坚持分级分类。突出需求导向,以提高能力为主线,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类型特点,分级组织实施。(三)坚持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贯穿于教育培训全过程,增强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确保质量和效果。

  二、进一步明确需求导向的教育培训目标

  从社会组织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出发,统筹规划教育培训工作,争取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社会组织发展相适应、有活力的社会组织教育培训体系。

  在现有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上,课程开发和教材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师资队伍进一步加强,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成效明显,教育培训保障制度初步建立,社会组织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氛围进一步增强。

  三、加快开发教育培训课程和教材

  优化课程设置。围绕提高社会组织能力,增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总体规划课程设置。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和岗位职责,合理设置课程,让社会组织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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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 / 民政部(2016-6-14)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受理投诉举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 民政部(2016-8-15)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 民政部(2017-3-13)
·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导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 环境保护部 民政部(201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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