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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的通知(3)
(六)发展高效便捷物流新模式。
依托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创新物流企业经营和服务模式,将各种运输、仓储等物流资源在更大的平台上进行整合和优化,扩大资源配置范围,提高资源配置有效性,全面提升社会物流效率。
——“互联网+”车货匹配。发展公路港等物流信息平台,整合线下物流资源,打造线上线下联动公路港网络,促进车货高效匹配,拓展信用评价、交易结算、融资保险、全程监控等增值服务。组织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完善相关管理政策,鼓励利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物流流程标准化和物流过程可视化水平,促进公路货运的集约化、高效化、规范化发展。
——“互联网+”运力优化。鼓励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加强货物流量、流向的预测预警,推进货物智能分仓与库存前置,提高物流链条中不同企业间的协同运作水平,优化货物运输路径,实现对配送场站、运输车辆和人员的精准调度。
——“互联网+”运输协同。制定出台多式联运发展推进办法,支持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加快不同业务系统之间的对接,推动多式联运信息交换共享。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在重点领域探索实行“一票到底”的联运服务,研究应用电子运单。探索完善海关多式联运监管模式。
——“互联网+”仓储交易。鼓励企业依托互联网、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仓储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推动仓储资源在线开放和实时交易,整合现有仓储设施资源,提高仓储利用效率,降低企业使用成本。探索建立全国物流金融网上服务平台,完善仓单登记、公示及查询体系,有效防范仓单重复质押等金融风险。
——“互联网+”物流企业联盟。支持以资源整合、利益共享为核心的物流企业联盟,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整合社会分散的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业务资源,推动实现合同签订、车辆调度、运费结算等统筹管理,规范运营流程,提高货运组织化水平,提升物流服务能力和效率,带动广大中小企业集约发展。鼓励依托企业联盟的跨区域甩挂运输发展。
——“互联网+”供应链管理。鼓励物流企业依托互联网向供应链上下游提供延伸服务,推进物流与制造、商贸、金融等产业互动融合、协同发展。支持供应链管理综合服务商建设智慧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发展适应“互联网+”大规模定制的智能集成式物流模式,面向小批量、多品类、快速生产、快速交货和连续补货等新需求,提供物流服务解决方案。
专栏 3 便捷运输工程
1、无车承运人试点。鼓励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发展,通过开展试点,对符合条件的无车承运企业赋予运输经营资质,整合货物运输资源,提高运输组织化、规模化水平。
负责单位: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等。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 2016 年底,编制试点方案,启动相关准备工作。2017年上半年,确定首批无车承运人试点名单,正式开展试点。
2、骨干物流信息平台试点。探索打造适应物流信息平台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支持现有车(船)货匹配、仓储资源交易等物流信息平台发展和优化整合。依托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建立国家骨干物流信息网络,打通物流信息链,实现物流信息全程可追踪。
负责单位: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网信办等。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 2016 年底,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启动相关准备工作。2017 年上半年,确定试点信息平台名单,并制定平台互联互通方案,正式开展试点。2018 年,依托试点平台,初步建立国家骨干物流信息网络。
3、多式联运示范。研究制定统一的多式联运服务规则和标准,完善信息交换通道和技术标准,依托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实施,促进物流信息在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共享,探索、加快专业化、综合性多式联运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多式联运运输组织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全程无缝衔接的一体化运输服务。
负责单位: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总公司。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6 年 8 月前,确定多式联运示范企业和示范线路,完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示范工作。到 2017 年底,总结示范经验,研究制定统一的多式联运服务规则和标准,初步实现信息有效共享。
4、铁路物流综合提升工程。发挥铁路干线运输和互联网信息集成优势,提高铁路资源利用率,支持铁路货运场站向综合物流基地转型升级,加强铁路与邮政、快递设施的衔接协同,积极发展高铁快运及电商快递班列等铁路快捷货运产品,推动铁路资源开放共享,提高铁路物流服务质量,加快构建绿色环保、安全高效、综合能耗低的铁路物流体系。
负责单位: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铁路局、邮政局、中国铁路总公司。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 2018 年底,铁路运量在中长距离货物运输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基本建立与公路、水路运输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货物运输新格局。
(七)营造开放共赢的物流发展环境。
加快调整不适应“互联网+”高效物流发展的管理规定,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物流行业的监测、预警和管理水平。
——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深化物流相关领域改革,系统梳理、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破除制约互联网与物流业融合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简化物流企业设立和开展业务的行政审批手续,最大程度减少对物流企业业务创新的限制,培育骨干物流企业,增强物流发展新动能。在边境省(区)建设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为从事跨境运输的车辆办理出入境手续和通行提供便利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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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2016-5-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6-4-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6-4-14)
·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2016-2-24)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2015-7-1)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 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通运输部(2016-7-30)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6-8-26)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2016-9-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6-4-12)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6-11-4)
·农业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 农业部(2017-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6-12-20)
·关于印发《商贸物流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1-1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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