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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办发〔2017〕1号


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已经农业部2017年第1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贯彻实施,抓紧组织落实。





             农业部

                2017年1月5日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提高治理能力的迫切要求,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是政务服务应对网络时代挑战的必然选择,是解决群众办事难、激发主体活力、增添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是政务服务发展的创新升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精神,加快推进农业部“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农业部政务服务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紧紧抓住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优化再造农业政务服务流程,创新丰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着力提升农业政务服务的标准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推进农业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公开透明服务,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依托农业部门户网站和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系统,构建农业政务服务办公系统,统筹规划建设农业部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农业政务服务“一张网”。按照《农业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统一部署整合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信息系统及相关政务信息资源,实现农业部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坚持重点突出。以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为重点,进一步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线上线下融合。按照成熟一项纳入一项、成熟一批纳入一批的原则,加快推动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坚持协同发展。进一步加强农业部各业务司局和单位之间的配合,以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带动其他政务服务同步发展;在现有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政务服务工作整体推进和协同发展。

——坚持开放创新。牢固树立创新思维和发展眼光,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思维,推动农业部线上服务和线下办事紧密融合,构建统一规范的“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体系。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编制完成农业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在网上公开;基本建成农业部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事,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农业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建成覆盖农业部的整体联动、业务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

二、实现农业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一)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整合优化行政审批系统,实现承担行政审批司局和单位之间数据对接,全面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在线审查;优化行政审批综合查询平台,推进部省之间农业行政审批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强标准化建设,在已发布实施210项标准的基础上,从行政许可事项的流程管理、规范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标准,并上网公布。

责任分工:办公厅牵头,承担行政许可事项工作司局和单位具体负责,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撑。

进度安排:2017年底前完成除准备下放以外的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

(二)推进“互联网+”农业项目投资管理服务。利用互联网改进规划编制方式,在规划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社会意见;规划审批后,及时公开规划相关内容,作为建设投资安排依据。围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项目申报通知(指南);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认真开展立项前公示,并在立项批复后及时公开批复情况。

责任分工:计划司牵头,具有项目投资管理的司局参与。

进度安排:2017年底前完成。

(三)推进“互联网+”三品一标认证管理服务。依托“三品一标”管理系统平台,对现有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升级,提升认证申请审核效率、方便消费者查询,加强“三品一标”证后监管。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基本实现网上申报,检测机构、检查员、证书和监管信息在线管理,探索实现专家网上评审功能;绿色食品基本实现申报申请、审核管理、监督检查、市场品牌建设、基地建设、协同办公等相关业务环节的全程网络化,优化升级现有业务工作流程和系统技术架构;有机食品基本实现企业在线申请、认证审核、监督检查、标准体系、市场品牌建设、基地建设、生资评估、风险预警、协同办公等多项业务环节的全程网络化,优化升级现有业务工作流程和系统技术架构;农产品地理标志基本实现登记申报、标志使用人在线管理,建立登记产品地理信息管理(GIS)系统、产品特色比对体系及宣传展示查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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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6-11-4)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 国家工商总局(2016-10-19)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2016-9-25)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7-29)
·关于印发《“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2016-5-18)
·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2016-2-24)
·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17-1-15)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 / 中共中央 国务院(2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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