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2)
责任分工:监管局牵头,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具体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具体负责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撑。
进度安排:2019年底前完成。
(四)推进“互联网+”其他政务服务。各司局和单位要围绕农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资质资格认定等密切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摸清家底,梳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政务服务目录,研究提出网上服务的具体内容及服务方式,加快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办理”。
责任分工:各司局、各单位分别负责,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撑。
进度安排:2017年2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及目录编制,提出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并报办公厅;2020年底前完成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五)推进信息进村入户。以国家信息进村入户公益平台为基础,逐步整合现有各类农业信息服务系统。加强12316公益服务能力建设,加大涉农部门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整合力度,通过信息进村入户体系,为农民提供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作业调度、动植物疫病防控、测土配方施肥、政策法律咨询等服务的同时,推动便民服务、公益服务和电子商务一起进村入户,实现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
责任分工:市场司、财务司、计划司牵头,涉及具体服务内容的司局单位参与,信息中心等相关单位具体承担。
进度安排:2020年前完成。
(六)推进农业政策法规及时公开与解读。依托农业部政府门户网站和农业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农业政策法规解读,将农业部出台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有关重要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及时主动公开,并通过新闻发布、接受访谈、政策宣讲、官方微博微信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解疑释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权威信息,扩大政策法规信息覆盖面和影响力。
责任分工:各司局、各单位具体负责。
进度安排:贯彻每个年度,并持之以恒开展。
三、融合升级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平台
(一)推进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农业部政府门户网站,加快构建农业部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其他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联动,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建立健全农业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利用统一的农业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
责任分工:办公厅、市场司牵头,各司局、各单位配合,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撑。
进度安排:2017年底前基本建成。
(二)加快建设农业政务服务“一张网”。把农业部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主要的平台入口,统一提供政务服务等功能。在办事公开方面,整合政务服务事项,集中统一公开各司局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以及办事服务信息,让企业和群众“明白办事”。在办事服务方面,整合各业务司局单位的业务信息系统,上网的服务事项都要开展在线填报、网上运转、后台核验和限时办结,推行不同系统间的统一身份认证,逐步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加强与国务院其他部门政府网站的联动,及时转载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提升网站集群效应,建设政务服务的网上矩阵。
责任分工:办公厅牵头,各司局、各单位具体负责,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撑。
进度安排:2017年底前基本建成。
(三)建设农业政务服务办公系统。将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系统拓展改造为农业政务服务办公系统,优先开发建设行政审批服务的移动终端APP,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度及结果查询、数据统计分析、数据交换共享、电子监察、时效预警、信息发布、在线申报等功能;升级完善行政审批及依申请公开子系统、智能文件交换系统;在有条件的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中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开发政务服务数据趋势分析、预测研判等功能,进一步提升农业部农业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
责任分工:办公厅牵头,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司局、单位具体负责,信息中心具体承办。
进度安排:2020年前完成。
(四)推进农业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建设农业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行集中服务、集中受理。把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融为一体,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统筹两个平台的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无缝衔接、合力通办,避免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
责任分工:办公厅、机关服务局牵头,各司局、各单位具体负责,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撑。
进度安排: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
四、夯实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支撑基础
(一)推进农业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精神,按照“统筹部署、整体推动、试点先行、先内后外”的原则,研究制定《农业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农业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评估暂行办法》,加快推动各司局、各单位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率先在农业部政务内网实现部内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政务信息资源面向社会公众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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