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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19)
【元数据管理】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标识、内容、分发、数据质量、数据表现、数据模式、图示表达、限制和维护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提供元数据的定义、存储、查询及维护等功能,以利于发现与定位信息资源、管理与整合信息资源,改进系统有效存储、检索和移动数据的能力。
【目录编目】对目录数据进行管理,提供目录的生成、注册、查询及维护等功能,以利于跨部门、跨层级以及部门内部进行信息共享的索引。
【目录发布】对已生成目录信息进行审核发布,包括对目录类别、目录项、目录文字等审核发布,形成可查询显示的目录内容和访问地址。
【目录维护】对已发布的目录信息进行维护管理,包括对目录删除、停用、更新、重组、备份、恢复等功能。
【目录查询】对已发布的目录提供多维度的目录查询、列表查询等功能。
【目录订阅】分权限对已发布的目录信息进行订阅查询。
②交换平台功能
交换平台包括交换适配、前置交换、交换传输、交换管理等功能。
【交换适配】主要完成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数据交换系统之间的信息桥接,与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为松耦合结构,可以在保证部门审批业务信息系统可靠、安全的前提下,实现部门业务办理信息数据库与前置交换信息库之间在线实时交换。
【前置交换】为确保各部门现有系统的运行不被资源整合所影响,保障现有系统的数据安全,以前置交换作为各部门与数据交换平台进行数据交换的窗口,一方面从各业务系统提取数据,向数据中心提交;另一方面从数据中心接收数据,并向业务系统传递数据。
【交换传输】在前置交换之间构成信息交换通道,根据部署的交换流程,实现交换信息的打包、转换、传递、路由、解包等功能。通过消息总线模式,实现部门前置交换信息库之间的信息处理和稳定可靠、不间断的信息传递。
【交换管理】作为交换平台的中心管理模块,应提供图形化的配置工具,实现对整个信息交换过程的流程配置、部署、执行和整个交换平台运行进行监控、管理。具体包括数据交换适配管理、交换节点管理、交换流程管理等。
3.备份机制及运行保障
(1)备份机制
对统一数据交换平台中重要的交换数据、日志进行备份,备份系统选配相应的数据备份与恢复软件以及数据备份服务器、磁带库等设备,通过定义备份策略,如全备份、增量备份、差异备份等,定时将平台中的数据备份到备份介质,以防止系统出现故障(如数据误删除、病毒感染、自然灾害等)后能够及时恢复数据,保证系统运行。
(2)运行保障
制定平台管理办法,明确数据服务提供方和使用方的权利和责任,确保为各部门提供满足需求、响应及时、安全可靠的运行保障服务。
(二)各地区现有政务服务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对接
1.分类、分层级对接
推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同各地区现有的政务服务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对接。
各部门已经自建的政务服务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按照数据对接标准升级改造;新开发业务办理系统的,在设计开发时要遵循数据对接标准,在本级实现数据对接。推动上级部门集中部署的业务办理系统对接统一数据交换平台,本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通过垂直数据交换通道实现与本级相关部门业务数据的对接。
2.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对接
按照政务服务的业务流程,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负责受理和结果发放,部门业务办理系统负责内部业务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之间的对接流程示意如图6—3所示:

图6-3 业务办理系统对接流程图

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受理申请后,按照对接数据标准,将办件申请及受理信息送至部门业务办理系统,部门业务办理系统把审批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返回给统一平台。同时,如果窗口人员在受理时需要部门业务办理系统辅助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提供实时查询验证接口,由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整合到统一受理功能中。
3.数据交换内容
政务服务数据交换的内容包括事项信息、受理信息、申请材料信息、办理环节信息、特别程序信息、办结信息。
具体的数据交换信息标准见附录三。
(三)省级平台与国务院部门相关系统数据对接
推动省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与国务院部门相关信息系统(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基础信息资源库等)的数据对接和共享共用。
1.对接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各自政务服务需求,梳理省级平台与国务院部门相关统建系统相互之间需要对接的事项,细化明确需交换信息的内容、标准、格式等。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务院部门相关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现。
2.对接方式
国务院相关部门应根据政务服务需要,推动纵向业务办理系统和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与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按需对接。根据国务院部门统建系统和网络实际,可提供系统数据实时交换、批量导入导出、人工录入等不同方式。
(1)系统数据实时交换
接口实时交换:通过Web Service接口等方式实现国务院部门统建系统和省级平台对接,实现数据自动实时交换,优点是实时性强、交换效率高、数据质量有保障,适用于对实时性要求高的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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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7-29)
·关于印发《“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2016-5-18)
·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2016-5-13)
·关于印发《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业和信...(2016-4-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6-4-12)
·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2014-8-26)
·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1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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