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34)
100分:提供
0分:未提供
对应要点:四—(二)-事项清单标准化
办事指南
准确度
C
(根据工作
推进进度和
重点,此项评
估可先以许
可类事项为
评估样本)
事项基本
信息
C1
事项编码
C1—1
评估是否按同一区域内的统一编码规则进行赋码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事项类型
C1—2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所属事项类型(类型可参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类别、公共服务的分类)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办理部门
C1—3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的受理部门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法定时限
C1—4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的法定期限,明确说明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承诺时限
C1—5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的承诺期限,明确说明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办理地点
C1—6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的办理地点,要求办理地点有明确街道名称、门牌号、房间号或者窗口号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受理时间
C1—7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受理的时间周期。如(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办理依据
C1—8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办理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的名称和所引用的条项和款项的具体内容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结果样本
C1—9
评估是否明确提供该事项申请同意后形成的批文或证照等结果文书样本。样本要求清晰美观,图片中涉及企业或个人不宜公开信息须作隐藏处理。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收费信息
C1—10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是否收费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收费依据
C1—11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收费事项的标准及依据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联系电话
C1—12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受理部门的联系电话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监督电话
C1—13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监督部门的联系电话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申请材料
信息
C2
材料名称
C2—1
评估是否明确注明该事项受理所需材料名称,且材料名称不存在有歧义的描述,如【存在“其他材料”、“相关材料”等兜底性用词】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申请材料和附录一
材料来源或
出具单位
C2—2
评估是否明确注明该事项受理所需材料的来源或材料的出具部门,如【材料名称:户籍证明;出具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申请材料和附录一
数量要求
C2—3
评估是否明确注明该事项受理所需材料的份数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申请材料和附录一
介质要求
C2—4
评估是否明确注明该事项受理所需材料的介质要求,如【原件、复印件、电子版】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申请材料和附录一
表格及样
表下载
C3
空表
下载服务
C3—1
评估该事项需要申请人填写的表格是否提供电子表格下载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申请材料和附录一
样表
下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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