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8)
(四)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1.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力度。健全知识产权新闻发布制度,拓展信息发布渠道。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绿书签、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重大宣传活动。丰富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形式,发挥新媒体传播作用。支持优秀作品创作,推出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题材影视文化作品,弘扬知识产权正能量。
2.实施知识产权教育推广计划。鼓励知识产权文化和理论研究,加强普及型教育,推出优秀研究成果和普及读物。将知识产权内容全面纳入国家普法教育和全民科学素养提升工作。
专栏9 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
加强宣传推广。利用新媒体,加强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推出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主题书籍、影视作品,挖掘报道典型人物和案例。
加强普及型教育。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建立若干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引导各类学校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与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增强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意识。
繁荣文化和理论研究。鼓励支持教育界、学术界广泛参与知识产权理论体系研究,支持创作兼具社会及经济效益的知识产权普及读物,增强知识产权文化传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撑和促进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六、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配套政策,推动规划有效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职,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划要求,密切协作,形成规划实施合力。
(二)加强财力保障。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相互衔接协调,各级财政按照现行经费渠道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各项规划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统筹各级各部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公共资源,突出投入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落实。
(三)加强考核评估。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本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机制,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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