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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3)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完善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工作方案,切实履行指导、督查和监管责任。组建高效、便利、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可追溯、可比对的数据链条,既符合监管要求,又简化企业申报办理流程。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协调解决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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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加强境内网络交易网站监管工作协作积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9-29)
·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 海关总署(2014-7-23)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3-12-30)
·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 / 商务部(2013-10-31)
·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财...(2013-4-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5-10-31)
·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海...(2016-5-20)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 国务院(2018-7-24)
·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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