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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



   (2009年9月2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号发布 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以及各类专属机构。专属机构的设立和管理,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本规定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分公司,是指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以分公司命名的分支机构。

  本规定所称省级分公司,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负责许可申请、报告提交等相关事宜的分公司。保险公司在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设立分公司的,应当指定其中一家分公司作为省级分公司。

  保险公司在计划单列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指定一家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在计划单列市负责许可申请、报告提交等相关事宜。

  省级分公司设在计划单列市的,由省级分公司同时负责前两款规定的事宜。

  第五条 保险业务由依照《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保险业务。

  第二章 法人机构设立

  第六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二)有利于保险业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筹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投资人,股权结构合理;

  (二)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草案;

  (三)投资人承诺出资或者认购股份,拟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四)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风险控制体系;

  (五)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六)有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第八条 申请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保险公司的名称、拟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

  (二)设立保险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和风险控制体系等;

  (三)筹建方案;

  (四)保险公司章程草案;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投资人应当提交的有关材料;

  (六)筹备组负责人、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中国保监会应当对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条 中国保监会在对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期间,应当对投资人进行风险提示。

  中国保监会应当听取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对拟设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思路。

  第十一条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届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原批准筹建决定自动失效。

  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筹建期间不得变更主要投资人。

  第十二条 筹建工作完成后,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保监会提出开业申请:

  (一)股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四)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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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10-19)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10-19)
·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10-19)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8-7)
·关于印发《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7-31)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广西辖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退出管理指引》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6-27)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2-1)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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