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交办办〔2016〕18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五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自身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紧紧围绕交通运输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坚持需求引领,聚焦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和期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公开内容不深入、机构不完备、实效不理想等问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多参与、能监督,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和交通运输政府数据开放。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高,用政务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加强门户网站建设
(四)加强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强化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从内容建设、传播能力、布局设计、网络安全等方面优化顶层设计,将部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及时充分转载国务院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和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政策信息。加强部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实现许可等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联合网信、工信、公安等部门,对部政府网站的建设、定级、备案、运维、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互动、安全和关停等加强监管监测。
三、强化政策解读
(五)切实做好国务院交通运输重大政策解读工作。由国务院发布的交通运输重大政策,部主要负责人通过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采访、参加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积极参加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精心准备、加强协调、精准吹风,对国际舆论重要关切事项,要面向国际主流媒体,通过集体采访、独家访谈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回应。以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交通运输政策性文件,承办单位上报部代拟稿时要一并报送政策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需配发新闻稿件的,应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由中央主要媒体播发。
(六)切实做好部政策解读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解读政策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政策执行过程中,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对社会关注度高、关系民生、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要善于运用媒体,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做好与市场、与社会的沟通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要重视收集反馈的信息,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更详细、更及时地做好政策解读,减少误解猜疑,稳定预期。
四、积极回应关切
(七)把握舆情收集重点。各单位要重点了解涉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决策部署、部务会议议定事项的政务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交通运输部门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交通运输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舆情等。
(八)把握研判处置方向。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联动工作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建设性意见的吸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的情况要对外公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引发舆论关注的错误看法,经充分研判后适时适度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严重影响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围绕重要节点、年度交通运输会议、重大交通改革举措、重大督查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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