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
无
企业、个人
15008
交通运输部
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
《中国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无
企业
15009
交通运输部
海员证核发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第十五条“以海员身份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中国籍船员,应当向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
无
个人
15010
交通运输部
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五条“船舶必须持有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执照”;
《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第三条“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十六条“按照本条例十三条进行船舶登记的船舶,经核准后,船舶登记机关发给船舶国籍证书”。
无
企业
15011
交通运输部
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
无
行政
许可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第四十九条“外派海员类(不含渔业船员)对外劳务合作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1年第3号)第八条“直属海事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核和现场核验,并将审核意见和核验情况连同申请一并报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审批”。
无
企业
15012
交通运输部
从事海船船员服务业务审批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条“从事海洋船舶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无
企业
15013
交通运输部
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引航员培训业务审批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七条“依法设立的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培训业务,应当向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第七十条“引航员的注册、培训和任职资格依照本条例有关船员注册、培训和任职资格的规定执行”。
无
企业
15014
交通运输部
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
无
行政
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第133项: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实施机关:交通部。
无
企业
15015
交通运输部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2007年9月1日起实施)第十条“对符合规定条件并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任职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无
个人
15016
交通运输部
船员服务簿签发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2007年9月1日起实施)第四条“本条例所称船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船员注册的船员服务簿的人员”;第六条“……对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给予注册,发给船员服务簿……”。
无
个人
15017
交通运输部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审批
无
行政
许可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1号)第十四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以及有关作业单位应当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并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取消“有关作业单位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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