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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2)
  七、切实加强薪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引导和督促社会组织做好薪酬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加强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列入日常管理的重要日程。
  社会组织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预算支出经费。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提高财务人员工作能力,依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使资金和资源得到有效合理利用。要挖掘潜力,拓宽合法收入来源,不断提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薪酬水平。要大力弘扬奉献精神,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荣誉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工作热情。鼓励社会力量捐助社会组织人工成本。
  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重点指导本级社会组织做好薪酬管理和服务工作。





民 政 部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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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已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理方式的通知 /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2016-2-2)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民政部办公厅(2015-12-30)
·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 民政部(2015-11-3)
·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 / 民政部(2015-5-13)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民政部(2012-8-3)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 民政部(2010-12-27)
·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 民政部(2010-7-28)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受理投诉举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 民政部(2016-8-15)
·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导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 环境保护部 民政部(2017-1-26)
·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 民政部(201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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