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14)
26
积极引导交通运输新消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培育壮大交通运输新动能。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牵头,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旅游局、体育总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打造交通物流融合新模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牵头,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9
推进交通空间综合开发利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土资源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0
深化交通管理体制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牵头,工商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1
推进交通市场化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牵头,工商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2
加快交通投融资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3
完善法规体系。
交通运输部牵头,国务院法制办、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国家交通战备办公室、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4
强化标准支撑。
质检总局、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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