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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9)
提升装备和载运工具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拓展铁路计算机联锁、编组站系统自动化应用,推进全自动集装箱码头系统建设,有序发展无人机自动物流配送。示范推广车路协同技术,推广应用智能车载设备,推进全自动驾驶车辆研发,研究使用汽车电子标识。建设智能路侧设施,提供网络接入、行驶引导和安全告警等服务。
(四)健全智能决策支持与监管。
完善交通决策支持系统。增强交通规划、投资、建设、价格等领域信息化综合支撑能力,建设综合交通运输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利用政府和企业的数据信息资源,挖掘分析人口迁徙、公众出行、枢纽客货流、车辆船舶行驶等特征和规律,加强对交通发展的决策支撑。
提高交通行政管理信息化水平。推动在线行政许可“一站式”服务,推进交通运输许可证件(书)数字化,促进跨区域、跨部门行政许可信息和服务监督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全国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电子化,推进非现场执法系统试点建设,实现异地交换共享和联防联控。加强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安全生产等信息系统与国家相关平台的对接。
(五)加强交通发展智能化建设。
打造泛在的交通运输物联网。推动运行监测设备与交通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强化全面覆盖交通网络基础设施风险状况、运行状态、移动装置走行情况、运行组织调度信息的数据采集系统,形成动态感知、全面覆盖、泛在互联的交通运输运行监控体系。
构建新一代交通信息基础网络。加快车联网、船联网等建设。在民航、高铁等载运工具及重要交通线路、客运枢纽站点提供高速无线接入互联网公共服务。建设铁路下一代移动通信系统,布局基于下一代互联网和专用短程通信的道路无线通信网。研究规划分配智能交通专用频谱。
推进云计算与大数据应用。增强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服务功能。强化交通运输信息采集、挖掘和应用,促进交通各领域数据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跨部门共享共用。推动交通旅游服务等大数据应用示范。鼓励开展交通大数据产业化应用,推进交通运输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
保障交通网络信息安全。构建行业网络安全信任体系,基本实现重要信息系统和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可控,提升抗毁性和容灾恢复能力。加强大数据环境下防攻击、防泄露、防窃取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交通运输数据保护,防止侵犯个人隐私和滥用用户信息等行为。
专栏9 交通运输智能化发展重点工程
(一)高速铁路、民用航空器接入互联网工程。
选取示范高速铁路线路,提供基于车厢内公众移动通信和无线网的高速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选取示范国内民用航空器,提供空中接入互联网服务。
(二)交通运输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程。
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形成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增强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服务功能,着力推动跨运输方式、跨部门、跨区域、跨国界交通物流信息开放与共享。
(三)综合交通枢纽协同运行与服务示范工程。
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开展综合交通枢纽协同运行与服务示范,建设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应急联动和协调指挥调度决策支持平台,实现城市公交与对外交通之间动态组织、灵活调度。
(四)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示范工程。
选取公路路段和中心城市,在公交智能控制、营运车辆智能协同、安全辅助驾驶等领域开展示范工程,应用高精度定位、先进传感、移动互联、智能控制等技术,提升交通调度指挥、运输组织、运营管理、安全应急、车路协同等领域智能化水平。
(五)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应用拓展工程。
提高全国高速公路ETC车道覆盖率。提高ETC系统安装、缴费等便利性,着重提升在道路客运车辆、出租汽车等各类营运车辆上的使用率。研究推进标准厢式货车不停车收费。提升客服网点和省级联网结算中心服务水平,建设高效结算体系。实现ETC系统在公路沿线、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停车、道路客运等领域广泛应用。
(六)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推广工程。
加快推动北斗系统在通用航空、飞行运行监视、海上应急救援和机载导航等方面的应用。加强全天候、全天时、高精度的定位、导航、授时等服务对车联网、船联网以及自动驾驶等的基础支撑作用。鼓励汽车厂商前装北斗用户端产品,推动北斗模块成为车载导航设备和智能手机的标准配置,拓宽在列车运行控制、港口运营、车辆监管、船舶监管等方面的应用。
六、促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
  (一)推动节能低碳发展。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鼓励发展铁路、水运和城市公共交通等运输方式,优化发展航空、公路等运输方式。科学划设公交专用道,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服务系统,积极探索合乘、拼车等共享交通发展。鼓励淘汰老旧高能耗车船,提高运输工具和港站等节能环保技术水平。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新能源运输工具规模化应用。制定发布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推广目录,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二)强化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
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积极倡导生态选线、环保设计,利用生态工程技术减少交通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的影响。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鼓励开展生态修复。严格大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限值标准,实施汽车检测与维护制度,探索建立重点区域交通运输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联控机制。落实重点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政策,加强近海以及长江、西江等水域船舶溢油风险防范和污染排放控制。有效防治公路、铁路沿线噪声、振动,减缓大型机场噪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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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规范...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7-2-9)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办法》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2017-1-18)
·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 交通运输部(2017-1-9)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 交通运输部(2016-12-31)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6-12-31)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指南》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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