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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文物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2)
56006 文物局 考古发掘资质许可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第二十一条:“申领考古发掘资质证书,应当向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发给考古发掘资质证书;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进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考古发掘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令第2号)第七条:“申请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的单位,需提交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的申请报告,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研究同意后,报国家文物局考古发掘资格评议委员会评议;对评议通过的单位,由国家文物局审查批准并颁发证书。” 无 事业单位
56007 文物局 考古发掘领队资格许可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第二十二条:“考古发掘项目实行领队负责制度。担任领队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的考古发掘领队资格证书。”
  《考古发掘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令第2号)第七条:“申请考古发掘领队资格的个人,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领队资格申请书》一式两份,并提交1-2篇田野发掘简报和代表性学术论文;由所在单位推荐上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古发掘资格初评组签署评议意见;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研究同意后,报国家文物局考古发掘资格评议委员会评议;对评议通过的个人,由国家文物局审查批准颁发证书。” 无 公民个人
56008 文物局 考古发掘计划许可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为了科学研究进行考古发掘,应当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考古发掘计划,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批准或者审核前,应当征求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科研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第三十条:“需要配合建设工程进行的考古发掘工作,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在勘探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科研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第二十四条:“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文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发掘计划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决定。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文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抢救性发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开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补办审批手续。” 无 事业单位
56009 文物局 水下文物的考古勘探和发掘活动许可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号)第四条:“国家文物局主管水下文物的登记注册、保护管理以及水下文物的考古勘探和发掘活动的审批工作。”第七条:“水下文物的考古勘探和发掘活动应当以文物保护和科学研究为目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管辖水域进行水下文物的考古勘探或者发掘活动,必须向国家文物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勘探或者发掘……” 无 事业单位
56010 文物局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或拆除审批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无 机关、企事业单位
56011 文物局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施工资质一级、监理资质甲级)资质审批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第十五条:“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单位,应当同时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其中,不涉及建筑活动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应当由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第十七条:“申领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无 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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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4-2-14)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说明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2-14)
·国土资源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 国土资源部(2014-2-14)
·司法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 司法部(2014-2-14)
·国家能源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 国家能源局(2014-2-14)
·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 财政部(2014-2-13)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示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2-13)
·关于公开文化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 文化部(2014-2-1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4-2-13)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国务院(2014-1-28)
·环境保护部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 环境保护部(2014-2-17)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2-17)
·民政部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 民政部(2014-2-17)
·交通运输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 交通运输部 (201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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