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文物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3)
56012 文物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无 机关、企事业单位
56013 文物局 国际合作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文物或自然标本送到境外进行分析化验或技术鉴定许可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令第1号)第十一条:“合作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文物或者自然标本需要送到中国境外进行分析化验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报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化验、鉴定完毕后,除测试损耗外,原标本应当全部运回中国境内。” 无 事业单位
56014 文物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26号)第十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国家文物局为审批机关。” 无 机关、企事业单位
56015 文物局 馆藏一级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许可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第三十二条:“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二级文物和馆藏三级文物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无 博物馆
56016 文物局 文物出境展览许可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二条:“文物出境展览,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一级文物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量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第四十八条:“……一级文物展品超过120件(套)的,或者一级文物展品超过展品总数的20%的,应当报国务院审批。” 无 博物馆
56017 文物局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一级文物许可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借用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无 博物馆
56018 文物局 已建立馆藏文物档案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交换馆藏一级文物许可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一条:“已经建立馆藏文物档案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其馆藏文物可以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交换;交换馆藏一级文物的,必须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无 博物馆
56019 文物局 博物馆一级藏品取样分析许可 无 行政
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464项:“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实施机关: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无 博物馆
56020 文物局 文物出境许可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一条:“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 无 事业单位、企业、社团组织及公民个人
56021 文物局 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四条:“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取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第四十一条:“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的,应当有5名以上取得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并取得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文物拍卖许可证。” 无 企业
56022 文物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审批 无 非行政许可审批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文物办发〔2004〕46号)第十七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当由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规划等部门组织评审,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前,应征得国家文物局同意。” 无 机关、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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