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通信信号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 (9)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人员专业
技术等级
备注
中级及以上
高级
1
信号软件和系统集成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运输、计算机、通信
50%
25%
企业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70%以上(软件、硬件和系统集成企业合一的,从事软件、系统集成和硬件生产的人员分别统计)
2
信号硬件设备(注)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机械、计算机、通信
10%
5%
企业该产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占从事该生产活动总人数的15%以上
3
安全型继电器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计算机、电子控制、机械
10%
5%
企业该产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占该生产活动总人数的15%以上
4
道岔转辙机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计算机、电气控制、机械、热处理
8%
3%
企业该产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占该生产活动总人数的10%以上
5
道岔密贴检查器、 道岔外锁闭装置
热处理、机械
8%
3%
企业该产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占该生产活动总人数的10%以上
6
通信设备
通信、计算机、机械、自动控制及相关专业
15%
3%
企业该产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占该生产活动总人数的30%以上
注:
信号硬件设备包括:调度集中(CTC)设备、列车运行控制系统ATP车载设备、应答器、应答器信息接收单元、ZPW-2000(含UM)系列设备、机车信号设备、轨道电路信息接收单元、LKJ设备、STP设备、GYK设备、车站电码化设备、车站列控中心设备、无线闭塞中心设备、临时限速服务器、轨旁电子单元、计轴设备、车站计算机联锁设备、25周微电子相敏轨道电路接收器、高压脉冲轨道电路设备等硬件设备。
附件8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应当达到《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项目及审查表》的要求。
审查说明:
1.对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现场审查时,有关生产线应当正常运行,否则将判定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2. 本审查表中标注▲的内容为审查的关键项。
3.本审查表按质量管理、生产资源、技术文件、采购控制、过程控制、质量检验、安全文明生产等七个部分进行审查,七个部分中的每一个审查内容按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进行评价。严重不合格是指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后果严重的不合格,一般不合格是指个别的、偶然的、孤立的不合格。
4.关键项不能出现严重不合格,关键项一般不合格不能超过2个;普通项严重不合格不能超过2个,普通项一般不合格不能超过10个,满足前述要求,判定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项目及审查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审查记录
合格
一般
不合格
严重
不合格
备注
一
质量管理
19项
1.1
质量保证体系(1.1.2适用于信号软件)
▲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体系有效运行2年以上。 取得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应当制定安全计划以及质量计划,并有效执行。
3.制定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包括计划的实施机构、机构的职责,定期总结质量保证工作情况,包括必要的记录、定期内审和管理评审。
1.2
组织领导
1.单位领导中应当有人负责质量和安全工作。
2.应当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有专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且职权明确。
3.应当设置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且职权明确。
▲4.企业应当配备独立的产品研发部门且具有研发能力。
1.3
方针目标
1.应当制定质量方针和定量的质量目标。
2.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当贯彻实施,质量目标应当分解到企业的职能部门并可测。
1.4
管理职责
▲1.应当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2. 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安全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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