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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说明 (2)

企业


20007
卫生计生委
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机构、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甲级)机构认定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十九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评价应当客观、真实。”第八十九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卫生部:…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

事业单位、企业


20008
卫生计生委
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通过)第八条:“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2007年3月国务院令第491号)第四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及拟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和医师开展审定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7〕38号)第二条:“审定专家工作组将通过审核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审定,经委员会报我部同意后,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对准予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相关诊疗科目登记,并将准予执业资格认定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名单向社会公布。”

公民个人


20009
卫生计生委
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审批

行政
许可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2007年3月国务院令第491号)第四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第十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专家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成功率、植入的人体器官和术后患者的长期存活率,对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能力进行评估,并及时公布评估结果;对评估不合格的,由原登记部门撤销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订。”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及拟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和医师开展审定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7〕38号)第二条:“审定专家工作组将通过审核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审定,经委员会报我部同意后,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对准予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相关诊疗科目登记,并将准予执业资格认定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名单向社会公布。”

医疗机构


20010
卫生计生委
外商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港澳台独资医院除外)

行政
许可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第五十三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设医疗机构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开设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1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实施机关:国家卫生计生委。
商务部
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0011
卫生计生委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设置审批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八条:“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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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4-2-14)
·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 财政部(2014-2-13)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示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2-13)
·国土资源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 国土资源部(2014-2-14)
·司法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 司法部(2014-2-14)
·国家能源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 国家能源局(2014-2-1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4-2-13)
·关于发布国家文物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 国家文物局(2014-2-17)
·环境保护部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 环境保护部(2014-2-17)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2-17)
·民政部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 民政部(2014-2-17)
·交通运输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 交通运输部 (201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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