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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道岔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 (11)






5.4
产品

标识代码
▲1.产品应当有铁路相关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产品标识代码。






2.应当制定相应的标识代码管理办法,定期检查并保存记录。






六、质量检验(8项)

6.1
检验管理
1.应当有独立行使检验职责的专(兼)职检验人员。






2.应当根据生产流程建立相应的检验规程,如自检、互检、专检、首检、巡检等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6.2
过程检验
1.在研制、生产过程中应当按规定开展过程质量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2.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当按不合格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3.合金钢材料毛坯的热加工、热处理过程需外包的应当提供外包的企业出具的检验记录。






6.3
交付检验
▲1.应当按产品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出厂产品的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2.出厂检验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专职人员进行。






3.对检验合格产品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






七、安全文明生产(8项)

7.1
文明生产
▲1.研制、生产场地应当清洁、明亮,工作场地条件要满足生产规模的需要,并对设施、设备加强维护保养。






2.研制、生产场地布局应当合理,零件、物料放置有序,并进行必要的标识。






7.2
安全防护
1.应当制定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制度。应当具备防火、防雷、防爆等有效措施,并编制相应应急预案。






2.危险部位应当有防护装置。安全设备应当经国家法定部门定期确认并有相应证书。






3.使用危险品的,应当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并按国家规定执行。






4.静电敏感器件及设备应当具有静电防护措施和防静电储存措施。






7.3
环境和

劳动保护
1.生产废水、废气、废料排放、噪声污染、辐射污染及卫生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应当制定职工健康保护制度,采取防护措施,保护职工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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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 / 国家铁路局(2014-5-8)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实施细则 / 国家铁路局(2014-4-3)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 / 国家铁路局(2014-3-25)
·关于废止7件铁路规章的决定 / 交通运输部(2014-3-7)
·铁路通信信号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 / 国家铁路局(2014-2-25)
·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暂行办法 / 国家铁路局(2014-2-19)
·国家铁路局关于公开取消和保留的铁路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 国家铁路局(2014-2-14)
·铁道行业技术标准管理办法 / 国家铁路局(2014-5-8)
·关于印发《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201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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